2016年保定市信鸽协会公棚监赛管理办法
根据几年来对被监赛公棚的监赛情况,为了更好的对被监赛公棚实施更加严密、透明的各项赛事监督,经双方同意,签署以下监赛条款: 一、凡在保定市信鸽协会注册,并同意被协会监赛的公棚,每年3月1号至4月1号进行注册,并缴纳会费(裁判费),届时将在互联网及媒体公布注册名单,未注册的公棚不得使用保定市信鸽协会监管监赛等字样(无论规程或媒体宣传都不得挂名),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发布公开声明在网上宣布。 二、各公棚在申报比赛的同时,按照比赛资金的1%缴纳监赛费,五万元封顶(按执裁五次的监赛费用计算,超出部分另由公棚支出),监赛费用主要用于执裁中的交通、食宿、技术服务,裁判员工作补助(集鸽、司放、报到等全部费用)。 三、协会每次执裁比赛,将选派正副裁判长各1人带队,每次执裁人员不少于15人(按车费、司放员、报到员,决赛进住等按补助费计算大概每次在20人次以上),一切费用均由协会发放,裁判不与公棚发生任何经济联系。 四、公棚要安排好集鸽场地,要求环境安全安定,公棚负责将所有赛鸽运到集鸽场地,并负责集鸽用具及安保等工作。 五、公棚需要在比赛前一周递交比赛计划,并严格执行国家鸽会公棚比赛的条例,坚决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如遇不可抗力,如天气变化等不能正常比赛时,应提前通知协会,经同意方可更改比赛时间。 六、公棚每次将所有比赛资料及时汇总并交协会一份存档,如在比赛中发生争执,公棚有违三公,裁判长与公棚协调无果,为保证广大参赛会员权利,裁判长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终止执裁。
保定市信鸽协会 保定市裁判委员会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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