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幼鸽(1500元)特比特规程
俱乐部保底奖金60万元
无论售环多少保证奖金足额发放
一、监赛单位:辽宁省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辽宁中天赛鸽俱乐部
三、2017年秋季幼鸽(1500元)特比特赛(必须兼打200元组)
(500公里+500公里+500公里+550公里)
每户3万元20羽参赛鸽、按照20户设奖金,每增加一户另增加获奖名额3万元,以此类推!俱乐部提获奖鸽10%。
奖金分配: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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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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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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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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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N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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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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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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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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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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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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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20枚环增加一个获奖名额奖金3万元,前10名发大奖杯)
四、放飞标准:
(1)第一关
① 放飞条件:
比赛开笼放飞条件按中鸽协放飞标准。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② 报到要求:
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平均飞行分速520米/分钟,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③ 本关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置:
A.若本关比赛有效期内归巢鸽不足150羽(含150羽),本次比赛结束,按本规程规定发放单关获奖鸽奖金,剩余所有奖金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
B.如比赛规定有效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退还参赛者全部参赛费用。
C.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超过150羽,比赛继续进行。
⑵第二关
①放飞条件:
比赛开笼放飞条件按中鸽协放飞标准。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②报到要求:
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平均飞行分速520米/分钟,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③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置:
A.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不足100羽(含100羽),比赛结束。特比特奖、团体奖成绩以第二关有效归巢鸽的前两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单关赛奖金按本关比赛成绩发放,剩余奖金由第二关上笼鸽均分;
B.如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赛鸽归巢,特比特奖、团体奖成绩以第一关单关成绩排定并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第二关上笼鸽均分;
C.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超过100羽,比赛继续进行。
⑶第三关
①放飞条件:
选择开笼放飞天气按中鸽协放飞标准。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②比赛报到要求:
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平均飞行分速520米/分钟,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③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置:
A.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不足50羽(含50羽),比赛结束。特比特奖、团体奖成绩以第三关有效归巢鸽的前三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单关赛奖金按本关比赛成绩发放。剩余奖金由第三关上笼鸽均分;
B.如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赛鸽归巢,特比特奖、团体奖成绩以前两关综合成绩排定并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第三关上笼鸽均分;
C.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超过50羽,比赛继续进行。
⑷第四关
①放飞条件:
开笼放飞条件按照《中国信鸽竞赛规则》规定的司放标准执行,沿途天气不予考虑。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上述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②比赛报到要求:
参赛鸽比赛报到成绩需达到平均飞行分速580米/分钟,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③ 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置:
A.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不足10羽(含10羽),特比特奖、团体奖以有效归巢鸽四关综合成绩排定并发放奖金。单关赛奖金按本关比赛成绩发放,剩余奖金由第四关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B.比赛规定有效期内有效归巢鸽数超过10羽,但未达到规定四关鸽王赛录取名次数额,特比特奖、团体奖按有效归巢鸽四关综合成绩排定并发放奖金。剩余所有奖金由以上获奖鸽均分;
C.比赛规定有效期内无参赛鸽归巢鸽,特比特奖、团体奖按前三关综合成绩排定并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第四关上笼鸽均分。
注:所有四关比赛计时均为开笼当日日落时间后半小时停钟,第二天日出时间前半小时启钟。
五、团体赛:
每组特比环均有团体参赛资格。购买大奖环20枚以上(含20枚)为一团体,取前三名。
团体奖金分配:(前3名发大奖杯)
a、团体赛按四关综合获奖成绩排名多者为胜。(至少2羽或2羽以上)若排名羽数相同,以该组成绩第一羽赛鸽名次为准,名次前者为胜。
b、若四关报到期结束无任何一组团体产生,按前三关综合成绩排名。若三关报到期结束无任何一组团体产生,按前两关综合成绩排名。若两关综合成绩排名无任何一组团体产生,按第一关成绩排名。若第一关无任何一组团体产生,将由第一关所有上笼且具有团体资格的参赛鸽均分团体奖金。
c、若规定奖励名次未满时,剩余奖金由已排定的团体名次均分。
六、获奖鸽归属:
获奖鸽全部必须参加拍卖。获奖鸽无论什么原因不参加拍卖其奖金不予发放!(俱乐部保底收购前十名)俱乐部30%,鸽友70%。
起拍价: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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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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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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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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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N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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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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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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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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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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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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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宜:
(1)为了使比赛具有连续性,如一、二、三、四关根据天气预报无法达到放飞标准,俱乐部有权选择比赛日,具体集鸽日期俱乐部会提前通知;
(2)本次大赛特比环一经发售,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购,(如:鸽棚拆迁、足环丢失、赛鸽被盗等原因);
(3)所有获奖鸽奖金税费自理;
(4)本俱乐部可为参赛外地鸽友介绍一流的赛鸽寄养场地;
(5)比赛中如鸽钟设备及电子环发现人为损坏,一律以失格论;
(6)所有参赛鸽不得有任何暗记、剪羽、带纸条等,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7)脚环的内环佩戴时,内套环滚边口朝下,如内套环滚边口朝上则按失格论处;脚环电子环破损则按失格论处;
(8)比赛结束后由省裁判及鸽友代表,共同足羽检验获奖鸽如发现电子环破损粘合,赛鸽脚踝骨肿大,缺少任意脚趾,脚面肤色异常,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名次及奖金顺延;
(9)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中天赛鸽俱乐部。
八、注:全力打造东北一流的赛鸽俱乐部,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比赛结束3日后成绩生效,有疑问必须在比赛结束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日后发放奖金,不再受理任何问题。
辽宁中天赛鸽俱乐部
二0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