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赛季红枫赛鸽俱乐部
第二届“红枫同乐”杯有奖赛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红枫赛鸽中心
二、承办单位:贵阳市红枫赛鸽俱乐部
三、竞赛项目:南线(参考空距450KM左右,与公棚司放地实测坐标一致),与红枫赛鸽中心第三关决赛同时进行。
四、竞赛日期:2016年红枫赛鸽中心决赛进行时,公棚、俱乐部两地参赛鸽同日、同时集鸽,指定地点同时出发,同时、同地点开笼司放。
五、参赛要求:
1、凡贵州红枫赛鸽中心2016年度第五届秋赛决赛前存笼已交费赛鸽均可参加。
2、凡贵阳红枫赛鸽俱乐部会员及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清镇市、白云区、观山湖区鸽友均可参加。
3、公棚赛区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属国家、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6年足环一枚;俱乐部赛区参赛鸽必须为23,年份为2016年足环。
4、只限于鸽主本人参与,非鸽主指定无效。红枫赛鸽中心及俱乐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允许参加。
5、参赛会员必须认真填写指定参赛名、足环号,俱乐部将每天更新报名信息,请参赛会员认真核对。公棚会员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贵州红枫赛鸽中心决赛插组停止收费时,核对时间在上笼当天17:00前。参赛会员请在在规定日期内进行核对,如在上笼之日17:00点以后发生足环号码报错、不核对报名信息而产生的错记、漏记等错误,成绩一律无效,不退还参赛费。
6、本次比赛公棚参赛者使用红枫赛鸽中心安捷公棚版计时系统,俱乐部参赛者使用红枫赛鸽俱乐部安捷鸽会版计时系统,最终成绩由俱乐部分别提取公棚及俱乐部成绩后使用Excel并表统计,(以分速排列成绩,分速高者胜。如遇分速相同,空距远者胜)并进行公告,三天后如无异议,成绩有效。
7、本次比赛支持伯马制,如在规定报到有效期内只是来一羽伯马,该鸽独享此次比赛所有奖金,有效成绩未报满100名时,各进奖鸽除领取相应名次奖金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8、如在规定报到有效期内无归巢鸽报到,则由参与本次比赛参赛鸽均分全部总奖金。
五、参赛费:
1、“红枫同乐”杯有奖赛:200元/羽。
六、参赛交费方式:
1、现金交费:贵阳市玉厂路165号红枫赛鸽俱乐部。
2、银行交费:交费会员可通过以下银行打款交费:
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12 2624 0200 5013 491
中国农业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28 4811 9084 6707 113
中国建设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17 0071 0000 3392 607
中国农村信合联社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28 9300 0108 5170 276
中国银行 持卡人:聂一一 卡号:6217 8828 0000 0246 827
3、重要提示:通过银行卡打款后,请在银行存根上正确书写:同乐杯参赛费、汇款人参赛名、地区、参赛羽数、参赛足环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用传真、QQ、微信、彩信等方式发送到联系人,以便登记。
联系人:
1)、汇款凭证接收人:惠忠红(网络昵称:红枫格格)电话:18185038943;微信号:H18185038943;传真:0851-84292331。
2)、公棚收费联系人:万若兰(网络昵称:红枫若兰)电话:18185030716;公棚收费地址:清镇市农牧场一队红枫公棚办公室。
3)、微信、支付宝转账:洪燕(网络昵称:红枫招财猫)电话:18198113369;微信号:HF18198113369;支付宝账号:18198113369。
4)、俱乐部赛区:现场交费,现场扫描上笼。
七、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本次比赛有效报到时间与公棚决赛报到时间一致:放出之日至次日20时。
2、本次比赛录取名次:100名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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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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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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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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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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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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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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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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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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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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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场比赛前三名各奖精美奖杯一樽。
4、本次比赛,俱乐部赛区前十名进奖赛鸽,必须参加拍卖,否则不予发放奖金,起拍价:0元,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俱乐部作为拍卖费用,拍卖时间地点与公棚拍卖同步进行,流拍鸽鸽主交200元取回;公棚获奖鸽拍卖参照公棚竞翔章程。
5、本次比赛俱乐部赛区成绩鸽任意名次必须配合俱乐部抽检、验棚、验鸽。
6、比赛集鸽,报到地点:公棚参赛鸽为贵州红枫赛鸽中心,俱乐部参赛鸽为贵阳市红枫赛鸽俱乐部。
7、请参赛者认真解读章程,参与比赛视为承认本章程。
8、欢迎参赛鸽友自愿随行监放,俱乐部补助监放补助100元/人/次。
9、本次比赛执行“2015年中国信鸽竞赛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红枫赛鸽俱乐部保留本章程最终解释权。
贵阳市红枫赛鸽俱乐部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