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条件:
1、普赛获奖鸽主必须是芙蓉集团公司信鸽俱乐部会员,佩带宜鸽协发的统一足环;2、非会员参加普赛,不计名,不计奖,可发俱乐部归巢证。
二、竞赛委员会成员主任:范方能;副主任:高俊波、任安松、龚建伟、李正刚;
司放组组长:林昌茂,副组长:宋富华,成员:黎德才、陈国、李三元、杨涛;仲裁组组长:高俊波,成员:任安松、林昌茂;监事会主任:刘讯刚,委员:钟志贵、李德银。
三、竞赛办法: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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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距(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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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鸽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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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放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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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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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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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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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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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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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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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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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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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05日 7: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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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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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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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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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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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6: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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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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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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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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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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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1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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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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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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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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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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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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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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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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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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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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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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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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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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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家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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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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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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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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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上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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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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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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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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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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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上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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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金分配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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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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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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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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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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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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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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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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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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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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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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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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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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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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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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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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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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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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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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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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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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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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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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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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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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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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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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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赛方式:普赛、第十一届“芙蓉鸽王杯”大奖赛
1、500公里以上参加宜宾市信鸽协会比赛;鸽主填好上笼单一式两份,填写清楚、准确,出现有误,不计名、不计奖。无鸽钟鸽主信鸽一律不贴密码环贴。
2、各项比赛前三名可自费制作奖杯;归巢鸽发俱乐部归巢证(每张1元)。
3、奖赛每羽收费50元(不含放飞费),按“五取一”录取名次,奖金分配按“鸽王杯”之规定标准执行(尾名尾奖),放出两日内如无归巢鸽,奖赛上笼鸽均分。
4、各项比赛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起拍价冠军:300元,亚军:200元,季军:100元,4名以后50元;拍卖鸽收入90%归鸽主,10%归俱乐部作为拍卖费用;凡流拍鸽,鸽主以起拍价10%取回;不参加拍卖的鸽主取消奖金;拍卖细则另行通知。
六、报到方式及其它:
1、集鸽、报到地点及时间:俱乐部办公室侧茶馆;放出之日值班二天,名次报满后电话报到,未获奖鸽星期天茶馆报到验鸽。
2.持鸽或鸽钟(市协会测距会员)报到两种方式,打鸽钟同时电话报到,当日20时前验鸽验钟,实行验暗章、密码环贴、脚环号码、眼砂、羽色等,正确无误后算成绩;出现逃笼鸽不计名、不计奖,退参赛费;参加宜宾市信鸽协会奖赛及排名次,由鸽主自行报到及办理相关手续。
3.两日内对获奖鸽进行抽查验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奖金,并报宜宾市信鸽协会批准,取消会员资格,停赛一年。
4.参赛信鸽爱好者要注意安全,竞赛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5.竞赛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非人为造成的信鸽死亡,不予赔偿,只退参赛费。
6.各站集鸽时间如遇天气原因不能举行,训、赛时间顺延,详情将短信通知。
7.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迟归鸽不再办理归巢证)。
8、2017年春季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川煤集团芙蓉公司信鸽俱乐部。
9、联系电话:高俊波13795814287,任安松17736875320 ,林昌茂13518454647
抄送: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工会、宜宾市信鸽协会。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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