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振兴赛鸽中心2017年第四届
青岚湖畔幼鸽秋季大奖赛竞赛规程(初稿)
主办单位: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江西省信鸽协会
比赛项目:热身赛、预赛、决赛、三关鸽王赛、小团体赛、大团体赛、 特比环赛。
一、参赛条件:
1、所有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60天的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戴各国(
或地区)信鸽协会统一制作的2017年足环1枚(请用正规环)。
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将不接受;
3、疫苗由鸽棚统一接种(如自行接种疫苗,请鸽主在交鸽时告知
本公棚);
4、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棚后,视为本规程双方认同,双方必须自觉
遵守;
二、录取名次、录取办法及奖金分配:
热身赛上笼若超出3000羽,每超出8羽增设1位末位奖5000元。
1、热身赛(一关):
奖前50名,1-50名各奖800元;
2、预赛(二关):
奖前100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100
名各奖800 元,前三名颁发奖杯;
3、决赛(三关):
奖前400名。冠军100000元、亚军60000元、季军30000元、
4—10名各10000元、11—400名各5000元,前三名颁发奖杯,
其它名次颁发奖状;
4、三关鸽王赛:
奖前10名。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2000元、4-10
名各1000元,前三名颁发奖杯;三关分速相加,高者列前,
分速相同,决赛分速高者列前;
5、小团体奖前十名:
奖前10名。冠军3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10000元、4—
10名各2000元;前三名颁发奖杯;每6羽为一组,收费期间分
组,超过部分按A.B.C…类推。成绩认定方法:按决赛两羽以
上入赏多者列前,同羽数按平均分速高者列前,分速相同按第
一名次高者列前;
6、大团体奖前五名:
奖前3名。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前三名
颁发奖杯。每18羽为一组,收费期间分组,超过部分按AA、BA、
CA…类推。成绩认定方法:按决赛五羽以上入赏多者列前,同
羽数按平均分速高者列前,分速相同按第一名次高者列前;
三、竞赛项目、距离、时间、地点:
短途训放不低于15次,并及时公布扫描数据。
1、热身赛(一关):200±公里,10月上旬初放安徽太湖;
2、预赛(二关):280±公里,10月上旬末放安徽桐城;
3、决赛(三关):480±公里,10月中旬放安徽凤阳南。
如遇恶劣天气,顺延比赛时间。
四、交鸽时间、地点及收费:
1、交鸽时间为2017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每羽参赛费800元,饲料费200元,合计1000元;
3、收费站将在省信鸽协会委派的裁判员的监督下进行60公里训放,
按清棚公布数据收费,费用缴清后鸽主可上手探视,探视前需提
前告知公棚;
4、南昌本地鸽友收鸽地点设南昌市信鸽协会办公地,每周六周日
上午,也可直接交公棚;
5、外地鸽友托运至南昌之前,必须事先告知公棚,以便于公棚提前
安排接鸽(运费自理);
6、参赛费在通知交费后一周内交纳,同一参赛名下不得单只交费,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者,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其参赛鸽的参赛
权和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五、竞赛办法及其它:
1、本届比赛将执行中鸽协颁发的《2015信鸽竞翔规则》;
2、预赛限当日日落前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放飞之日到次日晚18
时结束,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其它名次的奖全由决赛
上笼鸽(获奖鸽除外)均分,决赛当日无鸽归巢,比赛终止,决
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3、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为依据,并经当值裁判核实无误后,
方可有效;
4、比赛当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成绩无法区分时,
由裁判委员会按照竞赛规则,终止比赛,故障前已录入的名次归
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5、参赛鸽自入棚后发生病亡、游棚,鸽主可根据本中心信息自愿补 交。
6、参赛鸽接收后,进观察室进行观察并上网公布交鸽情况;入棚前
佩戴电子环;无论集鸽多少,比赛如期进行,奖金兑现。
7、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拒的政府因素而导致赛事无法进行(如政府
禁令、疫情、自然灾害)造成比赛无法进行的,比赛自动取消。
对已交参赛费鸽退还参赛费,现有存棚参赛鸽领回,承办方不承
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8、在监赛单位查棚注册名单公布后直至比赛期间,为增强赛鸽体能
,本鸽棚将加强常规家飞和短途路训,若发生赛鸽丢失、碰伤等
意外情况,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9、300公里由200公里的18、28名鸽友做鸽友代表、决赛由预赛38、
58名的鸽友做鸽友代表到司放地进行监放;
六、赛后处理:
1、比赛结束后,选择时间进行拍卖。拍卖以获奖名次为限,具体时
间以及拍卖细则将以网上公布和微信通知为准;鸽主、鸽友共同
享有竞拍权利;
2、获奖鸽主在拍卖会前提供获奖鸽血统书,以利于竞拍;拍卖所得
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作为拍卖费用;获奖鸽所得奖金及
拍卖所得收益应缴税收的,由获奖者自理;
3、未拍出的获奖鸽,鸽主可按起拍价的40%领回;
4、迟归鸽,待比赛结束后,鸽主凭相关证件在一周内免费领取,外
地鸽友及时与鸽棚联系(相关费用自理)。逾期未领,视鸽主自
动放弃,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联系电话:18079136639、13870076219
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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