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嘉翔赛鸽公棚2015年第四届秋季信鸽公棚赛规则
★主办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嘉翔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内蒙古信鸽协会
★监赛单位:察右前旗体育局
★监赛单位:内蒙古公棚管理委员会
★监赛单位:乌兰察布市公棚管理委员会
若发现本公棚比赛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出示确凿证据经司法机关确认后,我公棚拿出30万元做为奖励。
公棚承诺:
1、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将委托参赛鸽友代表监督比赛全过程。
2、140公里归巢后前五名鸽主监督300公里预赛上笼,每人补助500元;预赛5,15,25,35,45,55,65,75,85,95名获奖鸽主监督500公里集鸽比赛全过程,每人补助1000元。
3、预决赛我们将采取实况录像,将放飞实况、放飞地GPS坐标上传视频。
4、决赛集鸽我棚将采取加密,粘贴易碎防伪密码条,如发现密码条有刮开痕迹,将取消该信鸽的所有有效成绩及名次。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配戴2015年正式足环一枚。
2、参赛鸽必须是25-50天的健康幼鸽,本棚统一注射疫苗,参赛鸽自行防疫,请交鸽时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3、如遇地震、禽流感疫情、政府禁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比赛无法进行,扣除200元饲养费外,余款和赛鸽由鸽主在10日内领取。
4、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请广大鸽友放心。
二、 参赛费用:
每羽参赛鸽收费800元,其中参赛费600元,饲养管理费200元,双关比赛:预赛、决赛。交鸽时不收取任何费用,140公里归巢后,按网上公布的归巢清单,鸽主在8日内交清同一名下所有参赛饲养费用,凡8日内过期不交参赛费用的赛鸽,公棚按无鸽主,由公棚自行处理(鸽主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参赛鸽2015年7月1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三、外地鸽友汇款
建设银行:6217 0004 9000 1814 844 户名:白玉堂
工商银行:6212 2606 1100 0295 463 户名:白玉堂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注明参赛鸽主姓名、羽数、环号、地址、电话后,传真给本公棚以备查对。
四、交鸽时间、地点、联系人:
1、交鸽时间:2015年3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节假日不休息),交鸽鸽主实名制,不能随意更改。
2、交鸽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嘉翔赛鸽公棚。
3、收鸽人:白先生 电话: 15332742777 14747414555
4、电话/传真:0474-2263555
5、外地鸽友如空运、火车、汽车等方式交鸽,请提前与公棚联系。
6、境外参赛鸽交纳等值外币或人民币。报关、检疫、运输等费用自理。
五、比赛项目、时间、空距及线路:
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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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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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空距(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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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地点(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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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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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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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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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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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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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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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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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霍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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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名次及资金分配
1、预赛寻取前100名,前3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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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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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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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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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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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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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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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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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赛录取前700名,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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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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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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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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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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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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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7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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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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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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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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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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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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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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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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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赛大团体录取前5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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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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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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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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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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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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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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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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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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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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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大团体赛,同一鸽主交鸽30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赛,30羽为一个大团体组,交鸽多羽者分为甲、乙、丙…等组,在140公里归巢后5日内划分团体组,如鸽主未提供大团体名单,由电脑划定,过后不得更换,同时公布大团体组名单,在获奖鸽内多者优先,如羽数相同,以决赛第一羽先到者为胜。
4、决赛团体录取前40名,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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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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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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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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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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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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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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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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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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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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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团体赛,同一鸽主交鸽10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赛,10羽为一个团体组,交鸽多羽者可分为A、B、C...等组,在140公里归巢后5日内划分团体组,如鸽主未提供团体名单,由电脑划定,过后不得更换,同时公布团体组名单,在获奖鸽内多者优先,如羽数相同,以决赛第一羽先到者为胜。
5、双关鸽王录取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双关鸽王录取规则:预赛(前200名内)和决赛有效名次内的赛鸽,按双关进奖名次相加得值最小者为胜,以此类推,如同值相同,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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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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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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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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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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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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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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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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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获奖鸽拍卖、归巢鸽领取:
1、决赛前400名获奖鸽,均由公棚展示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双关鸽王、决赛的冠、亚、季军起拍价10000元,4-10名起拍价3000元,11-400名起拍价800元。401名-700名不参加拍卖,鸽主交300元领回。
2、决赛归巢鸽鸽主凭参赛卡,足环证免费领取,在10日内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公棚处理。
八、竞赛规则:
1、参赛鸽各关比赛期间正常家飞、训放,在此期间损失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2、信鸽在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3、本公棚及管理人员,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参赛,并敬请广大鸽友监督。
4、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大屏幕显示,如发生故障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
5、决赛有效期从开笼当日至次日20: 00时,如名次未满决赛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团体、鸽王奖除外。
6、奖金、拍卖所得的发放、迟归鸽认领第一系列赛后事宜均以参赛卡为准或有效证件。
九、其它事项:
1、凡送交参赛鸽者,既本规程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
3、本规程解释权归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嘉翔赛鸽公棚。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嘉翔赛鸽公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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