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岳普湖达瓦昆赛鸽公棚2014年第二届68万元秋季大奖赛比赛规程
公棚宗旨:绝对公平、公正、公开
主办单位:新疆喀什岳普湖达瓦昆赛鸽公棚
监管单位:岳普湖县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赛鸽必须是出生25---45天的健康幼鸽,必须佩带国家和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规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交鸽时鸽主已自行接过种的,请在交鸽是给予说明。
4、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 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应当遵守执行合同条款。
二、参赛办法
饲养管理费毎羽100元,参赛费400元,交鸽时先交100元饲料费。2014年7月1日清棚,届时将邀请、岳普湖县信鸽协会等监督单位及广大鸽友共同清棚,50公里驯放查棚后7日内交清同一名下参赛费,过期不交参赛费的参赛鸽视为放弃,参赛鸽由公棚处理。如参赛鸽在2014年7月1日前病身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望广大鸽友在交鸽时,务必留下联系电话,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如参赛鸽友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缴费手续,则视为参赛鸽友自动放弃赛鸽的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为保证赛鸽的竞技状态,本公棚还要在预赛前进行不少于12次的训放,如遇丢失将认为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交鸽时间:2014年3月15日——2014年6月30日
交鸽地点:新疆喀什岳普湖县达瓦昆赛鸽公棚
外地参赛鸽友可空运喀什机场,汽车运至喀什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但必须提前与本公棚联系接收,运费自理。
参赛费、饲养费可直接汇入以下指定帐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棚,原件保存以备核对。
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483668199659674
中国工商银行卡号:6212263012001277278
邮政银行卡号: 6221888940008324345
农村信用社卡号: 621082034926361
本公棚收款人:赵文杰 电话:15199888009
岳普湖县达瓦昆赛鸽公棚接鸽电话:13899185316(甘春来) 13325523987(牙森江)
新疆喀什岳普湖县达瓦昆赛鸽公棚教练电话:13565386588.赵永刚。
三、竞赛项目、时间、地点
1、本次比赛设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
2、热身赛距离;180(±5)km;放飞地点:48团;预定时间:10月初。
3、预赛距离:260(±10)km;放飞地点:巴楚县夏湖农场,预定时间:10月中旬。
4、决赛距离:400(±10)km;放飞地点:阿拉尔市上游水库,预定时间:10月下旬。
5、团体赛:清棚后编组,每6羽一组,多送者按ABC以此类推编组。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团体赛以决赛获奖前150名以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及时在网上公布,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为鸽友探视日。
6、鸽王:三关鸽王赛同一羽参赛鸽在180公里、260公里、400公里的分速相加,总和高者为胜。
四、奖金分配及获奖名次
1、热身赛:录取前5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名-50名各500元;
2、预赛赛:录取前50名,前3名发一樽奖杯,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50名500元;
3、决赛:录取前150名,前十名发一樽奖杯,冠军4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8000元,11-50名5000元,51-100名3000元,101-150名2000元;
4、团体赛:录取前6名,各发一樽奖杯。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6名各1000元。
5、鸽王:录取前3名,各发一樽奖杯;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
五、获奖鸽的处理办法
决赛完成后,择日举行获奖鸽颁奖拍卖会。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用于本公棚发展基金;150名至11名起拍价600元;10名至4名起拍价1000元;1、2、3名起拍价3000元;流拍鸽鸽主缴纳200元取回,请拍卖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便于拍卖。迟归鸽在拍卖会结束后7日内,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后领回,逾期不领,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如拍卖鸽及鸽主已领回的赛鸽飞回本棚,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无偿领回。
注明:鸽主凭本人身份证、交款收据或汇款凭证领取奖金及流拍鸽、迟归鸽,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领取。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本届比赛监督单位:岳普湖县信鸽协会及广大鸽友。
3、监督单位及鸽友代表共同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如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4、决赛报到有效期为冠军归巢后至次日晚20时结束,如报到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
七、欢迎鸽友在训放、热身赛、预赛、决赛、集鸽、登检、入笼、训放时进行监督
郑重承诺: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规程不变。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喀什达瓦昆赛鸽公棚
新疆各地信鸽代收点:
乌鲁木齐:候玉林13109959666(乌鲁木齐飞翔赛鸽用品店)
库尔勒: 周 仑0996-2018999
阿克苏: 倪 亮15886819919/ 0997-2716110
和田: 李劲松 13119036777 (和田劲鹰赛鸽俱乐部)
喀什: 买买提江 13565651056
新疆喀什岳普湖县达瓦昆赛鸽公棚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